董贵菊
法律顾问部 律师
因施工合同篇幅多,涉及工程、造价、材料设备等多方面知识,使得合同的拟定和审查均存在较大困难。本文以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为例(以下简称 施工合同),从承包人角度对施工合同审查要点作出提示,并提出相应的修改意见。
以“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审查为例,本文将列出【合同条款】,进而给出【审查提示】【修改建议】【修改示例】,在【修改示例】中,加粗部分为修改内容,以供参考。
【合同条款】
人民币(大写) (¥ 元);
【审查提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已于2020年5月1日生效,该条例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问题对发、承包人做了详细规定。
【修改建议】建议在合同协议书增加农名工工资支付条款,明确发、承包人各自的义务。
【修改示例】
1.签约合同价为:
(1)安全文明施工费:
(5)人工费用:(大写) (¥ 元)。
本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发包人每【月】向承包人拨付人工费【 】元至承包人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门用于支付本项目农民工工资。人工费拨付不因发、承包人双方就本工程的任何争议而发生改变。
【参考依据】
【修改建议】对于发包人提供的施工条件,主要包括三通问题、证件办理、资料提供、搬迁补偿、文物保护等,建议在合同中逐条逐项进行明确约定,避免遗漏。
(2)【证件办理】办理好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施工所需的证件,由发包人负责协调。
(3)【资料提供】开工前一周内提供详细的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会同规划部门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进行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的现场交验;
(4)【搬迁补偿】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承包人进场后,若因当地群众就土地、搬迁等遗留问题阻止项目正常开展,造成了停工、工期延误,延误工期顺延。
(5)【文物保护】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合同条款】
【审查提示】发包人针对承包人的项目经理、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通常会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相应的违约金,建议根据工程项目的体量对违约责任进行调减。同时该条款主要关注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擅自更换、拒绝更换项目经理/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是否过高等。
【修改建议】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应进行权限限制,工程价款的授权应进行明确限制;拒绝更换相关人员的违约责任部分,建议先由发包人书面通知,承包人限期整改的条款,增加发包人要求更换人员的前置程序及履约成本。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施工现场管理,但不能代表承包人对工程价款相关事项进行承诺、放弃、变更、收取等。
3.3.3 发包人认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合格要求更换的,应当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并说明更换理由及期限,承包人应在收到通知后【 】日内整改合格报发包人审核,承包人限期内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或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3.7 履约担保
【修改建议】发、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协商确定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方式、金额,无论承包人提供现金担保还是银行保函,但需确保发包人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履约担保金额或解除银行保函,规避发包人逾期退还保证金或解除保函的风险。
[承包人提供银行保函的]:发包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日内配合承包人解除银行保函,发包人逾期不予解除履约保函的,应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费用。
【参考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号)第六条“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有满足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没有满足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依法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
【修改建议】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支付方式建议发、承包人协商调整为开工前预付一定比例,剩余款项按照工程进度款支付,不建议将全部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支付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第七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中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预付、支付计划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进度支付。”
END
建设工程合同的静态审查和动态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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