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8日19:00,我所进行第137期学习例会,由李晓辉律师进行《法理学专题之二:自然法学派》主题分享。
李晓辉,厦门大学法学博士学位,英国爱丁堡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现为贵州医科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副教授。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会理事、贵州省法学会理事、贵州省妇儿工委性别平等咨询评估特聘专家。主要研究领域:法学理论、立法学。
法理学以整体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所关涉的是整体法律现象中的普遍问题和根本问题,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方法。作为一门课程,法理学是法学专业的理论基础课程,因而也是核心和主干课程。通过此课程的学习,旨在帮助学习者建立分析法律现象的理论框架和思维方式,从而为有效地学习其他法学课程,以及为运用法律的实践工作奠定理论和方法论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