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9日晚19:00,我所知识管理部开展每周内训,结合2017年8月25日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组织案件管理部、知识管理部、客户管理部全体成员学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风险及操作》。
本次内训从立足公司风险控制角度,结合《公司法》司法解释四,从做出合法有效的决议的程序,到如何开会的具体步骤进一步展开。内训中,除了案例及法律规定的结合,还带给我所律师更多的办案思考——在商事诉讼领域,如何用非诉讼的思维来拓展案件代理的思路和救济路径。本次内训,将推进我所律师在公司法领域更加深入的实证研究,也将进一步提升我所律师在公司法领域案件的代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