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已过去2月有余,我依然记得,凌晨三点无意间在裁判文书网上查到了这桩案件同意再审申请的情形:突然间就来了精神,大半夜都没能控制住兴奋的心情,赶紧在微信群里先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同事,想让大家一早醒来就能看见。
因为那时刚刚下裁,我们尚未接到法官的通知,甚至一度因为这个案件的沟通不畅忧心忡忡,还在讨论如何推进案件的下一步沟通工作。
回顾本案再审申请过程,项目组的每一个成员可谓是焦头烂额,我们一直在思考如何改良代理工作,能够在背景关系复杂的本案中为当事人争取其合法利益。总结下来,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根据客户根本利益的立足点,穷尽可能另行发生的诉讼路径,设计代理方案
当再审申请客户找到律师寻求帮助的时候,他一定是认为生效判决是有错误,且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客户当时的第一观念就是要申请再审。但实质上,再审申请成功仅仅只是维护其合法权益的第一步,因为接下来会进行的是再审审理。对于一些疑难复杂的案件,由于表象上存在法律关系的竞合,即便再审后取得胜诉的判决,对方也可能会就同一个标的产生其他的权利诉争。
本案的原审案由虽是一个合同确认无效之诉,但是由于各方当事人背景关系复杂,各方在权利主张上本身存在多种法律关系的可能性。因此当案件进入我们的风险评估程序后,除了与客户的接洽文件,第一个重点就是全面分析案件材料,核查生效判决书,同时与客户进行充分沟通。
在对本案案件材料和生效判决书开展上述工作之后,我们需要对客户的根本利益进行分析和深挖,寻找案件真实的最基础的法律关系,找准立足点,从而设计我们的代理方案:即从申请再审开始,就要为可能会因本案而发生的其他诉讼做好准备,使得维护客户合法权益的诉讼路径能够环环相扣。
而当以这样的思路开展工作的时候,我们的风险评估就不仅仅限于申请再审这一个阶段,还为客户展示了可能因本案产生的其他诉讼,让客户能够充分理解代理方案以及整个权利争取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在这样的工作思路下,利用ppt向客户进行风险评估汇报后,我们得到了客户的充分认可和信赖,也根据我们的报价方案很快办理了委托手续。
二、打破千篇一律的再审申请书模式,重新编排证据进行提交,从再审申请开始就要吸引承办法官的注意。
当与客户建立了委托代理关系,就需要着手进行再审申请。
再审申请案件一般由承办法官进行书面审理,大多数情况是不召开听证的,承办法官首先看的就是再审申请书。在申请书中,除了主题及申请事项部分,事实及理由部分一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再审申请理由作为标题进行阐述,比如“申请人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原审判决判令……,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等。然而,是否能在第一时间就引起法官的关注是非常重要的,也就是说,其实再审申请书是一个敲门砖。因此,我们需要思考怎样去制作一份与众不同的再审申请书。
就本案而言,单单指出判决的错误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去对做出错误判决的思路进行论证,从表象上去揭示本案真实的法律关系。
首先,我们利用xmind制作了再审申请书的提纲:
然后根据提纲,利用三段论的论证思路制作再审申请书:
当然,这并非是一种固定的模式,在再审申请书的制作过程中,我们应当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调整再审申请书的内容及模式。
此外,尽管移送的一审卷宗二审卷宗已经有本案的相关证据,我们也没有新证据进行提交。但我们还是选择在提交再审申请书的时候一并提交重新编排的证据材料,从而与我们提出的再审申请理由及事实形成证据上的一一对应。
三、制作能够体现案件疑点的案件事实及法律关系图非常重要
其实无需我们多说,在案件代理过程中,将案件事实及法律关系制作成图表进行展示是非常有效的。我们在本案中,制作了两张图。
第一张是在风险评估阶段,向客户进行呈现和展示的,主要用于与客户一同理清案件的事实,从时间节点上的异常去打破案件的表象,探寻案件的本质。
而第二张图是向法官提交的,我们就得思考如何能制作出一张既能简单表达案件事实,又能突出案件疑点的法律关系图,用最直观的方式引导法官对本案是否存在错判的疑点进行思考。
由于是再审申请案件,且法官的精力有限,不一定能对每一个案件都深入的进行研究,在阅卷过程中很可能就会依据现有的表象材料去思考案件,而这一点,对本案的再审申请是相当不利的。
同时,因为案件事实复杂,如果所制作的图也很复杂,则法官很有可能会直接选择忽略,那么,制图的目的就无法达到。因此,在4次工作组会议讨论后,我们对要提交的案件事实图进行了3次修改,最终形成成品。
制图的目的是,在真实呈现案件基础关系和重要节点的基础上,提出案件疑点。因此,在成品图中,我们尽可能的简化案件事实,因为这些事实在案件材料中已经是有所体现的。但是重点突出本案各方的背景关系以及所涉交易上不合常理的部分,并匹配重要节点的时间线,在图中直接指出本案的四大疑点,以提示法官对这四个不合常理的问题进行思考。
四、打破等待的被动状态,主动推进再审申请的核准进程。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第十三条“人民法院审查申请再审案件,采取以下方式:(一)审查当事人提交的再审申请书、书面意见等材料;(二)审阅原审卷宗;(三)询问当事人;(四)组织当事人听证”的规定可知,在收到再审申请后,法院在三个月的审查期内,由法院根据案情决定是否需要询问当事人或者组织当事人进行听证。而实践中,再审申请过程中,组织听证的案件比例是很小的。
那么,我们是否就是在提交申请书以后,只能等待法官的最终裁定了呢?在项目组的讨论之后,如果能够组织听证,将非常有利于本案的再审申请。于是,我们决定在提交案件事实图的同时,主动向法院提出听证的申请,提出我们的程序要求。
五、再审申请过程中,应建立良好的沟通方式。
我们认为,案件代理过程中的沟通分为三个维度的沟通,而每一个维度的沟通都会影响案件的代理是否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
第一个维度是建立项目组之间的沟通,可以有效的共享工作成果,进行高效率的协作。
除了工作组会议及日常沟通之外,我们在案件代理之初,就按照诉讼产品的管理要求,利用印象笔记建立了案件的印象笔记卷宗。
其中包含有案件的基本信息,以保障项目组每一个成员都能够随时查阅案件的基本信息。
还包含案件的办案日志,可以跟踪了解项目组的每一个成员的工作情况以及跟进计划及安排。
第二个维度是建立与客户之间的沟通,可以让客户即时了解到我们的工作情况,增进客户对我们的认可和信赖。
其实律师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工作的内容其实很多也会很杂,且大多还是无形化的。如果无法与客户进行及时沟通,则客户是无法看到律师的工作的。为了增进与客户之间的沟通,让客户能够随时了解案件的情况以及我们的工作进程,在本案进入风险评估流程当日,我们即建立案件工作的微信群,每进行一件案件工作,就会将工作内容及成果在微信群里向客户进行汇报,简单便捷又及时。同时,也方便我们在与客户了解情况的时候进行直接沟通,省去了团队成员相互转告的过程。
事实证明,客户在微信群中实时了解我们工作的过程,会有非常好的客户体验,也会大大增加客户对我们的认可和信赖。
第三个维度是建立与法官之间的沟通,尊重法官的工作习惯,变通沟通方式。
在本案申请过程中,经过几次沟通,我们感觉到承办法官不是很喜欢与律师及当事人进行直接沟通,为保障沟通的质量,我们对沟通计划进行了调整。本欲在提交听证申请及案件事实图时与法官当面沟通,也因此进行调整,经由邮寄提交。同时,拟定紧密跟进案件进程的计划,也调整为放缓与法官的沟通频率,以免造成承办法官的误解和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