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7日晚,惟胜道263期学习例会在会议室进行,由我所诉讼部律师卢娇主持《建设工程鉴定那些事儿》的分享学习,本场学习例会在视频号“惟胜道的书房”线上同步直播,事务所所内律师以及“开学啦朋友”学习群的学友们同步参加学习。
本期分享的主题是建设工程鉴定,从鉴定的概念、鉴定程序的启动主体、鉴定范围、申请鉴定的条件、不予鉴定的情形、鉴定机构的选取、对鉴定意见的质证七个方面展开。
首先,卢娇律师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向大家介绍了鉴定的概念,并通过相关案例向我们介绍鉴定程序的启动主体。
其次,卢娇律师就鉴定的范围和申请鉴定的条件向大家进行讲解。
最后,卢娇律师通过相关法条和案例,向大家介绍在鉴定中哪些情形下不予鉴定、如何选取鉴定机构及对鉴定意见的质证等,让大家对诉讼中建设工程鉴定程序有更深入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