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成功案例 丨(2019)黔01民初401号、(2021)黔民终158号

贵州惟胜道律师事务所     2021 年 7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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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2019)黔01民初401号、(2021)黔民终158号

关键词:订单融资、授信、本约、预约、借新还旧、代偿


索引:


本案是某银行贵阳分行与贵阳市某工业物资公司及其他担保人之间的一起借贷纠纷诉讼。一般的银行贷款业务诉讼中,法律关系相对简单,借款凭证清晰,所以银行关注重点往往不是诉讼审判阶段而是执行阶段。但本案是个特例,债务人甚至以银行违约没有足额放贷、没有向其转让债权等为由提出不予还款并追究违约金的反诉,案件从银行起诉到最终终审尘埃落定也持续了四年时间。惟胜道一直作为银行方的代理人,坚持以专业的诉讼思路和技术维护客户利益,最终实现了案件逆转,从一审败诉到争取二审高院发回,再到一审胜诉及二审维持,最终为银行追回了欠款,驳回了债务人的反诉。护专项法律服务;为贵州省国资大型企业 提供约1.9亿元债权保护专项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