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学习会第207期 ——《企业使用人脸识别系统的合规建议》| 石文静

贵州惟胜道律师事务所     2021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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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23日晚18点,惟胜道第207期所内学习例会在多功能室进行,本期学习主题是《企业使用人脸识别系统的合规建议》,由惟胜道数字安全小组成员石文静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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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关于《企业使用人脸识别系统的合规建议》主题学习,共分四部分进行:

一、个人信息、人脸信息的定义

二、所涉及的相关法律规定

三、企业应用人脸识别系统的合规建议

四、个人信息争议涉诉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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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会上,石文静提到现代个人信息随着进入移动互联、大数据分析时代,人体的面部特征、指纹、虹膜、声音、步态等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得以广泛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也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20日表决通过,《个人信息保护法2021111日起施行。



接着,石文静讲述了“人脸识别第一案”和“全球最大的人脸识别诉讼案”,分析了这两起案件中关于人脸识别系统使用不合规的关键信息,并列举了个人信息和人脸信息定义的相关法律规定。



随后,石文静总结了六条企业在收集个人信息前的合规注意事项,并分享给大家



在学习例会的最后,石文静总结到目前企业对人脸识别技术的使用乱象横生,不同的企业对用户个人信息的使用、保护力度不一。在场律师们对本期进行的学习内容进行讨论,在探讨中分享各自见解,通过本期学习,对近日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内容都有了更详细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