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万莉
法律顾问部 负责人
陈万莉律师以其优异表现获评贵州省优秀律师,并担任贵州大学、贵州财经大学《法律检索》《法律文书检索》等实务课程导师。
编者按:2021年5月25 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银行卡规定》),该规定于发布之日起实施。《银行卡规定》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对银行卡盗刷责任进行了规定。结合《银行卡规定》,我们对银行卡盗刷案件总结了13个问题。
银行卡盗刷分为伪卡盗刷交易和银行卡网络盗刷两种。对借记卡而言,盗刷就是发生了非本人意思的卡内资金减少;对信用卡而言,盗刷是指非本人意思的透支数额增加。因此,可以看出,银行卡盗刷的核心就是“不是持卡人本人的意思表示”。简单来讲,伪卡盗刷就是使用了伪造的银行卡,而网络盗刷并未使用伪造银行卡。如果发生了银行卡盗刷情况(在被法院认定为盗刷前,称为争议交易),一般情况下会收到银行短信提示,此时应重视,不可当作诈骗信息一晃而过。收到短信提示后,应当立即按顺序采取以下措施:第一步:用被盗刷的银行卡进行交易,如在附近ATM机进行存取款,或在附件商场等进行刷卡消费,并保留交易凭证;第二步:致电被盗刷银行卡的银行客服电话,进行挂失冻结,避免盗刷损失扩大;以上三步措施,目的在于获取真实银行卡所在地与争议交易所在地不同的证据,并结合挂失、报案等证据,以证明争议的交易为伪卡盗刷或为网络盗刷交易;如果是借记卡,则以借记卡合同法律关系起诉,要求发卡行支付被盗刷存款本息并赔偿损失;如果是信用卡,则以信用卡合同法律关系,要求发卡行返还扣划的透支款本息,违约金并赔偿损失。在持卡人举证证明争议交易为伪卡盗刷或网络盗刷后,则持卡人初步举证义务完成。银行要全面抗辩持卡人请求,需要证明争议交易为持卡人本人交易或者其授权的交易。一般情况下,可以提供监控录像、交易身份识别信息、交易验证信息等证据。如果银行不能证明争议交易为持卡人本人或其授权交易的,则将对银行卡盗承担责任。6.在何种情况下,持卡人将自行承担一定或全部责任?如果持卡人对银行卡、密码、验证码等身份识别信息、交易验证信息未尽妥善保管义务,如将密码或验证码告知他人(包括被诱骗后告知)导致盗刷的,则根据过错程序承担责任。另外,如果发生盗刷后,持卡人未及时挂失导致损失扩大(如被继续盗刷),则对损失扩大部分,由持卡人自行承担。特约商户负有审核持卡人签名真伪、银行卡真伪等义务。8.特约商户未尽义务导致伪卡盗刷交易的,持卡人有何救济途径?持卡人有权要求特约商户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也可直接以与发卡行间的合同关系提出第4条所述请求。同一盗刷交易,持卡人向各主体主张权利所获得赔偿数额不能超过因银行卡被盗刷所致的损失总额。10.银行关于先行承担盗刷赔付责任的宣传,是否具有约束力?如果宣传资料明确承诺其承担网络盗刷先行赔付责任的,应认定为合同的内容,持卡人可以据此要求银行承担先行赔付责任。11.此前已经生效的裁判,是否可以依据《银行卡规定》申请再审?12.银行/特约商户等向持卡人承担责任后,能否向盗刷者主张权利?在银行卡盗刷交易责任认定上,适用无过错归责原则,在持卡人完成初步举证义务(证明伪卡盗刷交易或网络盗刷交易)后,由银行证明争议交易为持卡人本人交易或授权交易、或证明持卡人具有过错,有利于鼓励发卡行对银行卡产品和服务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性、防范金融风险。